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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广东高考加分政策条件及项目

来源:长春工业大学 2012-04-09 18:11:3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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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012年广东高考加分政策条件:

  1.归侨、华侨子女、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,报考本科高校可在考生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,报考专科院校(含本科院校专科专业,下同)可在考生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,由高校择优录取。

  2.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,报考民族院校(普通高校民族班、预科班)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单独划线;报考专科学校可在其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,由高校择优录取。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汉族考生报考我省辖区内普通高校民族班、预科班及专科学校,参照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照顾政策。

  3.体育特长生(体育尖子,下同),报考本科高校可在考生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,报考专科院校可在考生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,由高校择优录取。体育特长生的加分项目,按照国家的规定只限定在中学普及程度高及锻炼效果好的田径、篮球、足球、排球、乒乓球、武术、游泳、羽毛球等8项。

  4.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、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(含二等功)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,报考本科高校可在考生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,报考专科院校可在考生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,由高校择优录取。

  5.烈士子女报考专科学校时,可在其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,由高校择优录取。因公牺牲的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、立个人一等功以上(含一等功)的军人(含退伍军人)和人民警察的子女,报考我省专科学校(专科层次)可在其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,由高校择优录取。

  6.省委、省政府确定的扶贫开发重点县的考生,报考我省专科学校可在其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,由高校择优录取。

  注明:2012年广东高考加分政策规定,同时符合多项照顾因素的考生,不作累计加分,只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投档。调整从2014年的高考开始实施,即从2011年秋季入学的高中阶段一年级学生开始适用。2012年、2013年高考仍执行调整前的相关政策。为确保普通高考公平公正,今年广东将进一步加强高考加分资格的审核工作,广东普通高考考生政策性加分申报材料(含“三侨生”、少数民族考生、台湾省籍考生及其他符合政策性加分考生等)需于2012年4月20日前上报所在中学。各市汇总后,于2012年4月30日前,上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,逾期不予受理。

  早在2011年,广东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就向媒体透露,广东高考取消加分政策已上报教育部审批。具体内容为从2014年参加高考的考生起,体育尖子加分将规范为田径、篮球、排球、足球、武术、游泳、乒乓球、羽毛球等8个传统项目,其他获奖加分资格将一律取消,并大幅减少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。

  省教育考试院发布通告,正式公布我省2014年高考加分项目调整方案。

  大幅减少了高考加分的项目,原有23项加分项目,砍掉17项,仅保留6项,比原来减少了74%;大幅压缩了高考加分的分值,高考加分分值从原来的20分调整为本科加5分,专科加10分;在保留的6个加分项目中,本科层次加分项目仅有3项,且加分分值仅为5分,比原来降低75%。

  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,高考加分项目调整方案将从2014年高考开始实施,即从2011年秋季入学的高中阶段一年级学生开始适用。今明两年高考,仍按照老政策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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