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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2013高考语文古诗文背诵篇目将调整

来源: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13-03-20 11:24:57

  关于调整2013年高考语文古诗文背诵篇目的通知

 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及顺德区教育局:

  自2007年开始,高考语文“名句名篇”的默写以初中课程标准要求的46篇诗文和高中课程标准的14篇诗文作为考查内容。考查实施后,中学反映初中诗文的重复背诵增加了考生的学习负担,而高中诗文的学习和语言积累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,不利于高中生语文素养的提高,因此要求调整古诗文的背诵篇目。2010-2011年,围绕着古诗文背诵篇目的调整,我院多次在中学进行调研,并在全省范围内征求意见。在此过程中,我省各地市语文教研员和高中语文教师达成共识,认为应对古诗文背诵篇目进行调整,考查篇目主要参考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和我省使用的高中语文教材,改变过去以初中内容为主的篇目结构,这将有利于学生加强语言文字的积累和提高语文素养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,我院与广东教育研究院共同研究并形成一致意见,现就调整后的高考语文古诗文背诵篇目予以公布。新背诵篇目将于2013年高考开始进行考查,赋分不变。

  请你们将本文件及时传达到各普通高级中学,切实做好2013年的高考备考工作。执行过程中若有疑问,请径向省教育考试院命题处咨询。联系人:尹小平,联系电话:020—38627925。
 

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

 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

下一页:2013年广东省普通高考语文古诗文背诵篇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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