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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广东高考美术、音乐术科考纲公布

来源:《信息时报》 文章作者:薛冰 2013-03-20 11:26:07

[标签:高考]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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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备受关注的2010年高考美术、音乐术科考试大纲于昨日公布。音乐术科包括必考项、主考项和加试项三项,总分满分300分。在该科目考试上有着严格的扣分规定,规定音乐超2次未完成演奏者失去资格。

  音乐满分300分

  音乐术科统考总分满分300分。考试项目包括: 必考项(占30%):视唱练耳和乐理。 主考项(占55%):声乐、钢琴或器乐。 副考项(占10%):钢琴或声乐。

  考试成绩计算办法:必考项、主考项、副考项、加试项均按照满分100分进行评分,考生音乐术科考试的总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:总分 =(视唱练耳得分×20% + 乐理得分×10%+主考项得分×55% + 副考项得分×10% +加试项得分×5%)×3。

  舞蹈项目采用与考官面对面的形式进行,考生在考试时须穿练功服,不得穿演出服。其他面试的考试项目将在考生与考官间设置布帘,考生与考官不得见面。

  考试前,考试的相关信息和通知将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(http://www.eeagd.edu.cn)、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信息网(http://www.xhzsb.com)及考场公告栏公布。

  美术考三科目

  美术术科统考包括素描、色彩、速写三门科目,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,三科之和满分为300分。

  色彩和素描部分的考试形式与范围包括:写生(静物、人物头像、人物带手半身像);表现由考场提供的图片或相关资料所规定的内容;默写文字材料所描述的内容。速写部分的考试形式与范围包括速写(人物动态、人物动态的组合、人物与环境的组合);默写(人物动态、人物动态的组合、人物与环境的组合)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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